美國《音樂觀光法案》簽署生效,業界稱「就業法案」
美國《音樂觀光法案》(American Music Tourism Act)正式簽署生效,由田納西州參議員 Marsha Blackburn 提案。法案授權商務部下轄的國家旅遊觀光辦公室(NTTO)推廣音樂與體育相關景點的觀光,國會議員指出,音樂觀光產業預計到 2032 年營收可達 113 億美元。消息由記者 Ciaran Donnelly 於 2026 年 10 月 15 日報導。
法案做了什麼
法案明文要求 NTTO「推廣與音樂及體育相關景點的觀光」,具體包括推動國內外旅客前往美國音樂節、演出場館及其他音樂相關景點與地點旅遊。
同時,法案擴大 NTTO 既有的體育與休閒活動職權範圍,將「推廣此類活動的國際旅遊觀光」納入其任務。
問責機制方面,NTTO 須在法案生效後一年內向國會提交活動與成果報告,此後每兩年提交一次。
場館端與產業團體反應
獨立展演空間協會(NIVA)執行長 Stephen Parker 表示:「《美國音樂觀光法案》是一項就業法案。」他說協會對參眾兩院優先推動國內外旅客前往全美音樂景點與獨立展演空間感到振奮。
美國錄音學院(Recording Academy)執行長 Harvey Mason 則指出,法案的簽署印證了「音樂不僅感動人心,也推動在地經濟」,並從支撐社區的場館到填滿這些場館的創作者,肯定音樂對全美社區的實質影響。
納許維爾的角度
法案在田納西州現場演出產業獲得特別多的迴響。納許維爾詞曲作家協會(Nashville Songwriters Association)表示對法案通過「欣喜若狂」。
該會執行長 Bart Herbison 同時是指標性展演空間 The Bluebird Café 的業主,他表示音樂觀光市場預計 2032 年營收將超過 110 億美元,而在本法案通過後,「我們預期音樂觀光產業的表現將超越這項預期」。
Blackburn 則形容以納許維爾為核心的音樂觀光產業「正快速成長」,並稱法案的目的是確保來自世界各地的歌迷能持續慶祝該州的音樂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