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Nation 反壟斷案陪審團判定壟斷成立,業界評估後續影響

美國各州檢察總長控告 Live Nation Entertainment 的反壟斷訴訟,紐約聯邦法院陪審團於 2026 年 4 月中做出判決,認定該公司構成壟斷。承審法官為美國聯邦地區法院 Arun Subramanian,案件後續仍須經過動議、救濟階段(remedy phase)與上訴程序,預計需數月至數年才能定案。
判決現況與後續程序
Live Nation 於判決後隨即發表聲明,表示陪審團裁決並非本案最終結論,公司將提交「依法判決動議」(motion for judgment as a matter of law),挑戰陪審團對於責任與損害賠償的認定。法院曾在判決前指出,Live Nation 的動議涉及多項實質議題。
後續的救濟階段中,外界關注的核心議題之一是是否會涉及拆分 Live Nation 與旗下票務系統 Ticketmaster。兩家公司於 2010 年在美國司法部有條件批准下合併,至今經營達 16 年。
Live Nation 的「飛輪模式」
Live Nation 將自身的營運架構稱為「飛輪」(flywheel),意指公司多項業務線彼此互相支撐:巡演推廣、票務系統、贊助與廣告、場地所有權、場地營運、藝人經紀,以及周邊收入(餐飲、停車、商品、VIP 套票等)。各業務線在財務上互相連動,是公司目前營運模式的核心。
2025 年財報數據
根據 Live Nation 2025 年度財報(公司另以調整後營業利潤 AOI 為內部績效指標,定義較 GAAP 標準排除若干項目):
- 票務業務:營收 31 億美元(年增 3%),AOI 11 億美元 — 為飛輪模式中最強利潤來源
- 贊助與廣告:營收 13 億美元,AOI 8.452 億美元
- 演唱會業務:營收 208 億美元,但 AOI 僅 6.871 億美元,約為票務業務的 60%
- 併購支出:2025 年達 2.596 億美元,較 2024 年的 1.286 億美元成長一倍以上
演唱會業務雖然營收規模遠大於其他項目,但屬於高資本投入的業務型態,包括巡演推廣、場地所有權與營運、藝人經紀、音樂節製作等,整體營業利潤率明顯低於票務或贊助。在飛輪模式內,這部分由票務與贊助的高利潤予以補貼,使推廣商得以為巡演開出較高的條件。
業界討論的可能影響面向
判決公布期間,Pollstar Live! 產業會議正於洛杉磯舉行,與會的經紀人、推廣商、經理人、場地、製作、運輸、技術等各環節人員,將該議題列為主要討論。在判決最終定讞前,業界主要評估的影響面向包括:
- 議價結構:陪審團認定特定環節構成反競爭後,場地與推廣商在獨家票務合約、合作條款上的議價空間提升
- 場地預付金:目前 Live Nation 對場地的獨家票務合約常含六到七位數的預付款項,是部分場地的關鍵營運資金來源;若拆分後獨立票務公司缺乏巡演與贊助業務支撐,可能難以維持類似規模的預付
- 藝人酬勞:演唱會業務向來依靠票務與贊助高利潤補貼,使推廣商得以開出較高條件;若票務利潤抽離,加上燃油等成本壓力,藝人在全國與全球巡演的酬勞水準可能受影響
- 製作規模:推廣商若降低資金投入,巡演的舞台規格、LED 牆、煙火、舞群、隨團人員等規模可能縮減,覆蓋市場也可能減少
- 票價方向:若推廣商失去票務收入但運營成本維持高檔,票價反而可能上升,與本案推進過程中政治與輿論主張的目標方向相反
不只 Live Nation:垂直整合在全球皆有先例
Live Nation 採用的飛輪式垂直整合並非獨例。同類結構也出現於:
- AEG:旗下票務系統 AXS
- CTS Eventim:旗下票務系統包含 See Tickets、Eventim.de
若垂直整合本身被認定為反競爭,相關討論勢必延伸至這些業者。
背景:飛輪模式的歷史
現代演唱會產業的飛輪模式始於 2010 年司法部有條件批准 Live Nation 與 Ticketmaster 合併,至今 16 年。引發本次政治關注的標誌性事件之一為 2022 年 Taylor Swift「The Eras Tour」於 Ticketmaster 開賣時引發的搶票爭議。本案最終結果是否會實質改善市場結構或降低消費者票價,目前仍待後續救濟與上訴程序釐清。
